有哪些急救方法?
头部创伤
目标:观察伤者,并送院诊治。
一、如有不省人事,参看"不省人事"。
如有伤口流血,参看伤口的处理。可压迫相应区域供血动脉止血。
如情况严重,应即送院治理。
如有呕吐,摆复苏体位。
二、头伤后四十八小时,若有以下现象,应速往医院检:-
甲、头晕及呕吐;
乙、头痛;
丙、颈痛及僵硬;
丁、神智不清、语无伦次或部分身体失控;
戊、昏睡
休克
目标:检定和救治休克,送院治理。
一、皮肤苍白、出冷汗、脉搏加快,如每分钟超过一百次,都是休克的象徵。
二、处理休克的一个方法是将伤者双足提高,增加心脏和脑部的血液供应。
三、保持伤者温暖。
四、立刻通知医生或送往急症室诊治。
骨折
目标:固定伤肢,以减轻疼痛;尽速送院。
一、观察骨折部位:
(1)无法正常活动,疼痛会随活动或触动而增加,伤处肿起,随后出现瘀血为闭合性骨折。
(2)无法活动,可见断骨端,为开放性骨折。
二、若有休克或呼吸受阻症状,应先处理。
三、除非处境对生命构成危险,否则不应随便移动伤者。
四、如有伤口,可用清洁纱布或敷料覆盖及包扎。
五、固定折骨:稳定及扶持折骨之上下位置,用木板或竹竿固定断骨位,长度以超过上下两关节为原则,再用绷带包扎,将伤肢与躯体绑住。
六、立即送院治理。
流鼻血
目标:止血;减少血液倒流
一、让伤者坐下或站著,切勿躺下,头稍向前倾。
二、劝他用口呼吸,以手稍为用力捏住鼻部软骨。
三、要他吐出口中的血液,因为吞血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
四、若大量流血,应立刻送院诊治。
五、如小量流血,十分钟后放松压力,若仍然出血,再压十分钟。暂时不要让伤者抬起头来。
六、如果三十分钟后,仍不止血,应送医院治疗。
触电
目标:脱离电源;尽快送院。
一、迅速截断电流,才可接触伤者。
二、如不能切断电流,可用竹、木或木椅等绝缘物件把伤者与电源分开。
三、检查伤者状况,若心跳和呼吸停止,应立刻施行心肺复苏法。
四、迅速通知救伤车送院救治。
中毒
目标:稀释毒物;尽快送院。
误服药物或化学品
徵状:呕吐、腹痛、抽筋、神智不清、昏迷、呼吸困难、口角留有沾污痕迹。
一、若伤者清醒,误服物确定为腐蚀性物品,禁止洗胃,可让他喝鲜牛奶或蛋清等润滑剂,防止吸收。
二、若伤者失去知觉,切勿给他任何食物或饮品,以免食物或液体流入呼吸道。
三、连同致毒物质和呕吐物样本一同带去医院,为进一步治疗提供方向。
四、若十二小时后才呕吐或腹泻,仍要多饮水,并从速求医。
煤气或石油气中毒
一、用手帕掩盖自己的口和鼻,或忍住呼吸。
二、打开所有门、窗,切勿开关电器或燃起火种。
三、把燃气供应关闭。
四、将伤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五、到安全地通知救护车。
六、若伤者呼吸停止,应立刻施行人工呼吸。
窒息
目标:设法清除阻塞物;尽快送院治疗。
症状:呼吸困难、面部充血或变为紫蓝色、咳嗽。
一、除去伤者口中物,如食物碎屑、假牙等,鼓励他咳嗽。
二、伤者或站或坐,协助其弯腰使头部低於肺部,用手掌大力拍他的肩胛骨之间,可连续做四次,使堵塞物自行排出。
三、如果已见到堵塞物在口腔内,但又咳不出来,可以用手指将之挖出。
四、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不省人事
目标:保持呼吸道畅通;赶快送院治疗。
一、将伤者以「复原卧姿」躺下,以防止舌头阻塞喉部,亦可令呕吐物容易流出。
二、保持空气流通,解松伤者的紧身衣物,如颈喉纽等。
三、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口中物体,如食物、呕吐物、容易松脱的假牙等。
四、检查呼吸、脉搏、清醒程度及受伤情况。若呼吸及心跳停止,即施行心肺复苏法。
五、处理严重的伤口。
六、安排送院。
七、不可给予饮食。
八、继续观察清醒程度的变化。
小儿痉挛
目标:在发作时,加以保护;在发作后刚恢伤意识时,加以照顾。
一、癫痫或小儿痉挛发作时,应注意不可让他撞伤头部。
二、若牙关咬紧时,决不可强硬撬开,以免造成伤害。
三、不要企图强行停止抽搐,因为通常抽搐会在数分钟内自行停止。
四、尽可能解松病人衣物,以保持呼吸道畅通。
五、抽搐停止后,一般会进入昏睡状态,清除伤者口内的呕吐物或假牙等。
六、将伤者半侧身伏卧。
七、速送院诊治。
八、伤者清醒后,因抽搐时消耗体力甚大,所以应让他休息。
肌肉抽筋
目标:使肌肉松弛,减少抽筋。
手抽筋:
一、慢慢拉直患者的手指。
二、然后轻轻按摩。
大腿抽筋:
一、将膝部拉直。
二、一手放在脚跟下,抬高腿部。
三、另一手按压膝部,轻轻按摩抽筋的肌肉。
小腿抽筋:
一、小心伸直膝盖。
二、轻轻抬起腿部,将脚掌向上屈,慢慢压向小腿。
三、轻轻按摩抽筋的肌肉。
脚抽筋:
一、将脚趾拉直。
二、轻轻按摩脚部肌肉。
请添加详细解释
头部创伤
目标:观察伤者,并送院诊治。
一、如有不省人事,参看"不省人事"。
如有伤口流血,参看伤口的处理。可压迫相应区域供血动脉止血。
如情况严重,应即送院治理。
如有呕吐,摆复苏体位。
二、头伤后四十八小时,若有以下现象,应速往医院检:-
甲、头晕及呕吐;
乙、头痛;
丙、颈痛及僵硬;
丁、神智不清、语无伦次或部分身体失控;
戊、昏睡
休克
目标:检定和救治休克,送院治理。
一、皮肤苍白、出冷汗、脉搏加快,如每分钟超过一百次,都是休克的象徵。
二、处理休克的一个方法是将伤者双足提高,增加心脏和脑部的血液供应。
三、保持伤者温暖。
四、立刻通知医生或送往急症室诊治。
骨折
目标:固定伤肢,以减轻疼痛;尽速送院。
一、观察骨折部位:
(1)无法正常活动,疼痛会随活动或触动而增加,伤处肿起,随后出现瘀血为闭合性骨折。
(2)无法活动,可见断骨端,为开放性骨折。
二、若有休克或呼吸受阻症状,应先处理。
三、除非处境对生命构成危险,否则不应随便移动伤者。
四、如有伤口,可用清洁纱布或敷料覆盖及包扎。
五、固定折骨:稳定及扶持折骨之上下位置,用木板或竹竿固定断骨位,长度以超过上下两关节为原则,再用绷带包扎,将伤肢与躯体绑住。
六、立即送院治理。
流鼻血
目标:止血;减少血液倒流
一、让伤者坐下或站著,切勿躺下,头稍向前倾。
二、劝他用口呼吸,以手稍为用力捏住鼻部软骨。
三、要他吐出口中的血液,因为吞血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
四、若大量流血,应立刻送院诊治。
五、如小量流血,十分钟后放松压力,若仍然出血,再压十分钟。暂时不要让伤者抬起头来。
六、如果三十分钟后,仍不止血,应送医院治疗。
触电
目标:脱离电源;尽快送院。
一、迅速截断电流,才可接触伤者。
二、如不能切断电流,可用竹、木或木椅等绝缘物件把伤者与电源分开。
三、检查伤者状况,若心跳和呼吸停止,应立刻施行心肺复苏法。
四、迅速通知救伤车送院救治。
中毒
目标:稀释毒物;尽快送院。
误服药物或化学品
徵状:呕吐、腹痛、抽筋、神智不清、昏迷、呼吸困难、口角留有沾污痕迹。
一、若伤者清醒,误服物确定为腐蚀性物品,禁止洗胃,可让他喝鲜牛奶或蛋清等润滑剂,防止吸收。
二、若伤者失去知觉,切勿给他任何食物或饮品,以免食物或液体流入呼吸道。
三、连同致毒物质和呕吐物样本一同带去医院,为进一步治疗提供方向。
四、若十二小时后才呕吐或腹泻,仍要多饮水,并从速求医。
煤气或石油气中毒
一、用手帕掩盖自己的口和鼻,或忍住呼吸。
二、打开所有门、窗,切勿开关电器或燃起火种。
三、把燃气供应关闭。
四、将伤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五、到安全地通知救护车。
六、若伤者呼吸停止,应立刻施行人工呼吸。
窒息
目标:设法清除阻塞物;尽快送院治疗。
症状:呼吸困难、面部充血或变为紫蓝色、咳嗽。
一、除去伤者口中物,如食物碎屑、假牙等,鼓励他咳嗽。
二、伤者或站或坐,协助其弯腰使头部低於肺部,用手掌大力拍他的肩胛骨之间,可连续做四次,使堵塞物自行排出。
三、如果已见到堵塞物在口腔内,但又咳不出来,可以用手指将之挖出。
四、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不省人事
目标:保持呼吸道畅通;赶快送院治疗。
一、将伤者以「复原卧姿」躺下,以防止舌头阻塞喉部,亦可令呕吐物容易流出。
二、保持空气流通,解松伤者的紧身衣物,如颈喉纽等。
三、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口中物体,如食物、呕吐物、容易松脱的假牙等。
四、检查呼吸、脉搏、清醒程度及受伤情况。若呼吸及心跳停止,即施行心肺复苏法。
五、处理严重的伤口。
六、安排送院。
七、不可给予饮食。
八、继续观察清醒程度的变化。
小儿痉挛
目标:在发作时,加以保护;在发作后刚恢伤意识时,加以照顾。
一、癫痫或小儿痉挛发作时,应注意不可让他撞伤头部。
二、若牙关咬紧时,决不可强硬撬开,以免造成伤害。
三、不要企图强行停止抽搐,因为通常抽搐会在数分钟内自行停止。
四、尽可能解松病人衣物,以保持呼吸道畅通。
五、抽搐停止后,一般会进入昏睡状态,清除伤者口内的呕吐物或假牙等。
六、将伤者半侧身伏卧。
七、速送院诊治。
八、伤者清醒后,因抽搐时消耗体力甚大,所以应让他休息。
肌肉抽筋
目标:使肌肉松弛,减少抽筋。
手抽筋:
一、慢慢拉直患者的手指。
二、然后轻轻按摩。
大腿抽筋:
一、将膝部拉直。
二、一手放在脚跟下,抬高腿部。
三、另一手按压膝部,轻轻按摩抽筋的肌肉。
小腿抽筋:
一、小心伸直膝盖。
二、轻轻抬起腿部,将脚掌向上屈,慢慢压向小腿。
三、轻轻按摩抽筋的肌肉。
脚抽筋:
一、将脚趾拉直。
二、轻轻按摩脚部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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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复苏技术,是用于呼吸和心跳突然停止,意识丧失病人的一种现场急救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来向患(伤)者提供最低限度的脑供血。
(一)心跳呼吸停止的原因:
1、各种器质性心血管病:如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肺源性心脏病等。
2、各种以外事故:如溺水、触电、电击、严重创伤、大出血、气道梗塞、中毒等。
3、其他:手术及麻醉意外、诊断或治疗性操作失误或意外、酸碱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等。
(二)心跳呼吸骤停的判断:
1、心跳呼吸骤停的表现:突然意识丧失、大动脉(颈动脉、肱动脉、股动脉)搏动消失,呼吸停止、瞳孔散大、眼球固定、脸色苍白、发绀等。
2、心跳呼吸骤停的判断:先\检查患(伤)者有无呼吸,同时应注意心脏是否停跳,大动脉搏动是否存在。一旦发现患(伤)者心跳停止,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切记不要等待医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到来,也不要等待作什么检查,否则将丧失抢救时机。
(三)心肺复苏术的步骤:
1、检查患者清醒程度:无反应,呼叫救援;有反应,迅速检查伤势及呼救
2、畅通气道,检查呼吸:无呼吸,打开气道;有呼吸,维持气道通畅及呼救;气道不通畅,清除异物;气道通畅,检查颈动脉
3、检查颈动脉:有搏动,施行人工呼吸;无搏动,施行心肺复苏术
(四)心肺复苏术施行有效:
1、恢复自主的呼吸和脉搏;
2、有知觉,反应及呻吟等。
(五)终止心肺复苏术的条件:
1、已恢复自主的呼吸和脉搏;
2、有医务人到场;
3、操作者已筋疲力尽而无法再施行心肺复苏术;
4、心肺复苏术持续一小时之后,患(伤)者瞳孔散大固定,心电活动、呼吸不恢复,表示脑及心脏死亡。
(六)注意事项:
1、口对口吹气量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200毫升,胸廓稍起伏即可。吹气时间不宜过长,过长会引起急性胃扩张、胃胀气和呕吐。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患(伤)者气道是否通畅,胸廓是否被吹起。
2、胸外心脏按术只能在患(伤)者心脏停止跳动下才能施行。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严格按吹气和按压的比例操作,吹气和按压的次数过多和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4、胸外心脏按压的位置必须准确。不准确容易损伤其他脏器。按压的力度要适宜,过大过猛容易使胸骨骨折,引起气胸血胸;按压的力度过轻,胸腔压力小,不足以推动血液循环。
5、施行心肺复苏术时应将患(伤)者的衣扣及裤带解松,以免引起内脏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