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需要周围邻居签名同意吗?如果邻居有一方不同意,我能开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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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再次盖房需要政府把宅基地重新审批一遍,批准以后才能盖房,政府不打理就算了。人民群众可代替不了政府审批,不影响别人,别人不能横加干涉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再次盖房需要政府把宅基地重新审批一遍,批准以后才能盖房,政府不打理就算了。人民群众可代替不了政府审批,不影响别人,别人不能横加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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