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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4日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第22条第9例明确规定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要佩戴头盔,违法第22条规定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你骑电动车上路,不佩戴头盔一般是处于20元-50元的罚款,因为电动车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驾照,不存在扣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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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非常合法的,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是违反交通法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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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启动“一盔一带”,骑电动车要戴头盔吗?不戴会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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