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问题,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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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时用了
4.5+1
=
5.5
小时,
往返一共用了
4.5+5.5
=
10
小时,一共行了
140×2
=
280
千米;
可得:这艘轮船的平均速度为
280÷10
=
28
千米/小时。
4.5+1
=
5.5
小时,
往返一共用了
4.5+5.5
=
10
小时,一共行了
140×2
=
280
千米;
可得:这艘轮船的平均速度为
280÷10
=
28
千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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