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价走势如何呢?
人们非常关注自己所在城市房价未来的走势,大家对于房价走势的判断也众说纷纭。刊登于权威杂志的一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政策视角,相信会对关心房价的朋友们有所启发。
经常有朋友在后台问我,自己所在城市的房子还会不会涨,应不应该出手买房。对于哪座城市的房子会涨,哪座会跌,众说纷纭,各有各的看法和判断。不过,最近《求是》杂志刊发的一篇来自高层的重磅文章,叫做《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这其中的一些内容对于我们看待未来城市房价的走势非常有启发。
在文章中,关于“完善城市化战略”的一章当中,指出东部等人口密集地区,要优化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合理控制大城市规模,不能盲目“摊大饼”。要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
中西部有条件的省区,要有意识地培育多个中心城市,避免“一市独大”的弊端。怎么解读这段话呢?在东部地区,对于大城市不能盲目地扩大单个的城市面积,不能大拆大建,疯狂地去占地搞新城建设,避免出现那种摊大饼的发展形式。
应该做的是发展城市群,打造都市圈,不是围绕一个城市中心去摊大饼,而是打造出多个城市中心,形成协同发展的城市群。具体来说,在东部地区,在一个省之内,省会城市是区域中心城市,但还做不到省内的一家独大,比如说在江苏,在山东,南京或者济南都做不到在自己省内的一市独大,在省内还有一两个,乃至若干个城市能跟省会并驾齐驱。
未来,对于东部地区那些一二线城市来说,今后单中心的发展模式行不通了,很多城市把资源都集中到中心城区,抬高房价的做法肯定会受到政策的限制。东部地区的省会城市或者其它非省会的中心城市,它们仍然会有发展空间,但是这种发展不再是盲目地扩大原有市区,而是有着产业城市融合效应的郊区新城、都市圈内的卫星城或者城市群辐射范围内的次中心城市,它们可能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而对于文章中提到的“中西部有条件的省区,要有意识地培育多个中心城市,避免“一市独大”的弊端。”这句话怎么理解呢?简单理解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避免省会城市的一市独大,对于省内的一批副中心城市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跟东部省份不同,中西部省份内,省会一般都是一市独大的。在中西部省份,省会城市不但集中了省内最多的公共资源,在经济上更是一家独大,一座城市超过全省GDP30%的比比皆是,这样的例子几乎发生在中西部的每一个省份,在有些经济欠发达的小省,省会城市GDP超过全省一半的情况都很普遍。
这里特别提到了在有条件的省区,因为在一些人口较少的省区,比如宁夏青海西藏,人口本来就不多,全省的GDP赶不上东部一个地级市,再加上地广人稀和地理限制,省会城市一市独大是有合理性的,在这些省区发展出一个副中心城市不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