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女生遭校长殴打并逼写不雅检讨,家长索赔要私了,校长为啥不答应?
其实细了解这事儿后就会发现,校长除了做法有点儿不恰当外其实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儿,不论是出发点还是想要的结果都是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考虑,这种情况下校长为啥要进行赔偿啊!
一、校长并没有殴打女孩,让她写的检讨书也只不过是陈述事实。我简单地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就是女孩的老师发现她有早恋的倾向,就把这事儿报告给了校长,经过几天的调查后发现,女孩每天寝室熄灯后就把男孩给放进寝室,还让男孩在自己的床上躺一会后再离开,在掌握了确凿的信息后校长就把女孩带到了办公室,要求她写检讨书,期间因为女孩不写校长情绪激动,就用笔打了她的屁股。
我就想问一句,用笔打了一下算是殴打吗?就算是说成是他不经意间把笔扔到她身上都有可能吧,再说了,校长让她写的是为啥让男孩来寝室,可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猥琐的私欲,所以不要被舆论给带跑偏了。
二、这事儿从始至终都是女孩家长在说,校长从未发声,所以这事儿还指不定是啥样。当我看完整个新闻后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整件事儿校长都没有站出来说什么,只是女孩的家长在这说,而且新闻中还说女孩的家长曾经要求私了,校长不同意家长才把这事儿给捅出来,要是这么说的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家长要钱未果恼羞成怒想要毁了校长?
虽然目前事实是啥还没有一个定论,但从眼下的信息来看,这事儿不管咋说都有点儿拧巴,要是校长真的做了啥,那他为啥不愿意私了?而且这家长为啥在出了事儿后先要钱再举报,这事儿总觉得有点儿不大对。
最后:家长与其在这纠缠校长还不如回家好好教育一下自己的孩子,半夜把男生放进寝室和自己同住,这事儿可真不是啥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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