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野生动物园饲养员被熊撕扯致死,谁来背锅?
谁来背锅?当然是园方来背锅了,难道要熊和饲养员背锅吗?还是广大网友背锅?出了这种事情,只能说是园方的管理疏忽,如果在此之前就做好相应的规章制度,那么饲养员或许可以避免这样的遭遇,也可以挽救一个破碎的家庭不是吗?
事件始末这件事情倒是和北京野生动物园的事情不一样,一个是游客擅自违反规定下车,纯属咎由自取。但是饲养员去园区内部喂养熊,是工作需要,是动物园的规定,动物园要求他进入猛兽区喂食。事情的始末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位饲养员在猛兽区下车之后,突然遭遇到了熊群的攻击,虽然有同行的人想要驱赶熊群,但是于事无补,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名工作人员被拖走。目前园方表示积极配合调查。而在大巴车上观光的游客,不仅多花了进入猛兽区的钱,还要看到这样残忍的一幕。
谁来背锅这件事情只能园方来背锅,熊本身就是猛兽,和野兽讲道理可行吗?当然是完全不可行的。那么驱散熊群失败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大巴车上看到的游客们呢?他们当然也不能背锅,人类在徒手的情况下和猛兽搏斗就是一个死。所以他们的旁观是无力的旁观,但凡有办法也不会看着同胞活生生被熊拖走。所以园方必须要背锅,首先饲养员是动物园的员工,其次园方的确在给猛兽喂食的问题上并没有做好规章制度,否则是可以提前避免这种事情的。乘坐全是铁网保护的汽车进入喂食不是不可以,进入过猛兽区的人应该都知道,有被保护得很牢固的汽车,饲养员在里面喂食是可行的。
熊为什么要攻击人先不说熊为什么要攻击人类,单说这个动物园,之前的负面新闻也不少,养死大熊猫和别的动物也是发生过的。熊作为食肉动物,本身就是非常凶猛的,不能因为它长得可爱就对它失去警惕性,或许隔着笼子不会有感觉,但是真的站在熊的面前的时候,人类还是会感到恐惧的,这是在力量上极其悬殊的差距,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过。目前对于这件事情并没有查清原因,但是希望能够善待饲养员的家属。最后再老生常谈一下,在面临野生动物的时候,不管是在野外还是在动物园,请不要忘记,它们不是宠物,它们难以驯化。就算它们不想吃人,甚至自以为自己只是在和人类玩,但是它们的力量依然恐怖。也许行凶的熊是饿了,也许只是心情不好,也许只是想和饲养员玩,总之,情况太多了。远离猛兽,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野生动物园里面的动物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力,一方面是由于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是非常静谧祥和的,对于野生动物这种生活在环境复杂和危机密布境地的生物有着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另一方面也由于一些野生动物比如老虎,狮子,黑熊之类的极具攻击性的动物对我们来说总是充满神秘性的,因此野生动物园的游客一般都是络绎不绝,常有人前往游览。而也正因为野生动物园里面的动物除了在食物方面进行人为操控外,其他的比如野生动物的原始习性方面都是尽最大可能的进行保留,因此每个野生动物园对于游客游览期间的行为规范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另外在有看到的时候一般也是由园方统一组织游客进入到保护严密的专用游览大巴里面进行游览,以尽最大可能得保护游客不受到野生动物的攻击。
但是虽然防护措施做的非常的严密,然而凡事总有个万一,比如在上海某处野生动物园内,一名野生动物饲养员就不幸葬身熊口,而这名饲养员并不是由于个人原因或者不遵守野生动物园的行为规范而发生的此事。据悉,当时该野生动物园一名挖机司机由于在该园的猛兽区下车检查挖机,然而由于其是施工人员,可能并不知道其所处区域为猛兽出行的猛兽区,而该名司机在下车后就被附近的几只黑熊包围,该饲养员在目睹此类危急情况后便前往营救挖机司机,然而挖机司机见状便躲回车内,而饲养员却不幸葬身熊口。
而由此也引发出了一个疑问,此起悲剧事件中,饲养员的遇难究竟应该由谁来进行负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民法典》,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饲养员的遇难事件,挖机司机和动物园方面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是《侵权责任法》方面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对于本起事件,由于攻击饲养员导致其遇难的正是该动物园猛兽区饲养的野生熊,因此动物园按照该法规定自然要对饲养员进行赔偿,但是后面也有注释,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尽到了职责,也就是说本起事故的发生并不是由于动物园方面管理不善所致,那么就可以免去责任,而关于动物园方面是否存在管理失职的行为,这需要根据后续的详细调查才可得知,目前无法定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个就是即将生效的《民法典》方面的规定,针对《民法典》的条例规定可知,遇难的饲养员在本起事件中扮演着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受害的受害者,而挖机司机扮演着受益人的角色,虽然挖机司机最终躲到车内幸免于难,但是饲养员前往该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营救挖机司机,因此从《民法典》的规定来说挖机司机有责任对饲养员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后一个就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可知饲养员遇难时间,地点以及原因等方面均符合该条例的规定,所以动物园方面出于此对饲养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对于饲养员遇难的责任划分,该野生动物园方面和挖机司机均有着对其进行赔偿的责任,无可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