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是如何判决的?
7月9日上午9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申诉一案,经历一个上午的庭审,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法庭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
出庭检察官称,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首先不能证明麻袋系抛尸工具,由本案证人张朋飞等四人在发现尸体的水库旁打捞的麻袋和在张玉环家中提取的麻袋,打补丁的方式不尽相同;且张玉环衣服上的麻袋纤维也不具有排他性;
此外,也不能证明麻绳系作案工具,仅有张玉环的第二份有罪供述对此提及,三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在作案地点、手段、抛尸时间等重要环节存在重大差异,真实性存疑。
原审判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综上,建议法院改判无罪。
扩展资料
案件最初情况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3天后,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被带走后的1993年11月3日和11月4日,张玉环作出了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
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辩称冤枉,称是公安局逼打招认的。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该判决中,南昌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但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审判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张玉环在1993年被指控杀害两个孩童,被羁押超过26年,是国内一直被羁押时间最长的当事人,时隔27年之久,这个案件再次被提起重申,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张玉环真的是杀人凶手吗?27年前的疑案再次开庭,律师认为该案存在很多疑点,1993年两个孩子被杀后,警方认为张玉环家里的灯忽闪忽亮,是他内心忐忑不安的表现,这个判断似乎过于草率了,而且警方认为张玉环手背上的抓痕是在死者挣扎时所抓伤的,但是并没有进行DNA的鉴定,根本就无法判断其手上的抓痕是否是死者所为,此案件缺少实质性的证据,出庭检察官认为所有的证据都与张玉环没有直接的关联,而且在法官的记录中张玉环曾说自己有被刑讯逼供过。
在案件再审期间,检察官和律师双方都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法院将择期宣判。可是这失去的26年该如何弥补,张玉环的前妻在采访中回忆了她的伸冤路,自从丈夫被带走,她就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常年往返于县城与村子之间,由于不识字,只能靠查字典写下一封又一封的申诉信,但都没有结果。
张玉环案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我们等待着他被宣布无罪释放的那一天,可是杀害两个孩子的真凶仍然没有找到,张玉环也失去了二十多年的人生,他的家庭也因此变得支离破碎。希望这次案件之后,能够引起人们的警醒,依法治国,不只是说说而已,真的要执行,执法者要秉公执法,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同时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希望这样的冤案错案不再发生,不再有被冤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