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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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因此到期前需要进行续期,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2、受理
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
受理后,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审批
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5、换证
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重新发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有关材料。
2、受理
各区县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
受理后,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审批
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5、换证
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重新发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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