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愿意赔偿,可当时车主不愿签字应该怎么办?
保留个人损失的证明,修理费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收据等,直接到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既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就是要确保他人或是自己的损失跟安全,其次,如果双方在事故中,得不到合理的处理方式,也是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因为我身边就有看过不少例子,在发生车祸号,肇事者拒不承担,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必须来硬的了,毕竟,保险不是你我他说了算的,法律才是最公平,公正的秘密武器,在诉讼中,我们要知道,是向谁起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投诉的对象错误或者不准,不仅浪费我们个人的时间、人力、财力,也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因为,根据我的了解,赔偿的执行方法是有保障的。
目前,国内所有的车辆,基本都投保了交通强制险,而且大部分都购买了商业保险,所有只要我们提起诉讼,法院哪个合理判决,那么在理赔上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保险公司基本上是要负责的,众所周知,现在国内的汽车越来越多,保险公司的整体保量也已经突破3亿,在怎么多的汽车里,道路就那么大,所有发生交通事故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但是,我们要清楚,文明开车,合理开车的规则,如果发生车祸后,我们知道车主是某个单位的人员,也是可以直接将该单位作为被告人告上法庭,毕竟,这个社会从来不缺正义的人,如果我们在保险公司人员面前,在说一些正义的还,也可以让工作人员存有好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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