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设区市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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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即设立市辖区的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其中设区的市与地级市概念类似,但有所不同 。设区的市即设立市辖区的市,根据地级市的行政地位,为市辖区的上级,应设立市辖区,故全国绝大部分的地级市都设有市辖区。
但是也有几个地级市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如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海南省儋州市和甘肃省嘉峪关市,就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地级市,这四个地级市下辖行政区建制为乡级行政区,不是“设区的市”。
设区的市有以下2种情况:
既设市辖区、又设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如湖南省永州市,江西省景德镇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安徽省黄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贵州省六盘水市等,这种情况占多数。
只设市辖区,不设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的地级市。如湖北省鄂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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