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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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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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试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符合以下四项资格条件的在京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在北京市申报积分落户。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 60 周岁(不含) 以下, 女工人50周岁( 不含) 以下, 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 5 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具体见图例: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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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 60 周岁(不含) 以下, 女工人50周岁( 不含) 以下, 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 5 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 5 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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