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难道结了婚的人都不幸福吗?
婚姻是爱情的延续,怎么会是爱情的坟墓?我不是复古主义者,其时恪守传统的中华文化也没什么不好。纵观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先人们离婚率几乎为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一但出嫁,女以夫为家,就会踏踏实实过日子,若无变故,大多数能白头偕老。一代一代的人,一代一代的夫妇,过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日子。贫也好,富也好,相濡以沫,恩爱有加,真的很羡慕我们祖先,他们怎么就将平淡如水的曰子,过得有声有色?岁月苍老了容颜,当刀刻般的皱纹布满面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对方。
三妻四妾,那是富人的生活,大多数人平凡,布衣百姓与现在人一样,也是一夫一妻。男人不娶则己,娶了自然不离不弃;女人要么不嫁,嫁人后,一定会从一而终。
封建社会,男女不平等,现在男女平等了。婚姻大事,父母作主,媒妁之言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了。婚姻自由,恋爱自由,青年男女真正的自己做得了自己的主了,怎么离婚率就这么高了呢?当今社会,经济高度发达,人们衣食无忧,理应过得更幸福才是,怎么婚姻就成了围城,成了爱情的坟墓了呢?莫非我们真的得到了一样,就必然失去另一样,这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中国人的婚姻成了瓷婚?既然是瓷婚,明知脆而易碎,为什么不能象爱护一件稀世青花瓷一样爱护它?我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我们权衡一下,是不是得不偿失?
喜新厌旧是人之天性,这世上什么都可以换新的,唯独糟糠之妻不能换,唯独你的丈夫不能换,喜新厌旧不适用在婚姻中。恋爱自由了,爱人是你自己选的,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既然结婚了,这曰子就得过下去,酸甜苦辣咸,你哪一样都得尝,除了甜,佘下四样,你不想吃也得吃。
失去道德约束的婚姻,在法律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有钱了,生活富裕了,不能成为换妻换夫的理由。人间正道是沧桑,不忘初心,守住这个道,这婚姻才不会变成坟墓,必定稳固而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