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为什么有两种商标?
红蜻蜓的商标有两种是因为用于不同的产品,红蜻蜓衣服用字母商标,鞋子用蜻蜓模型商标。
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以制鞋为主的现代化企业。目前,红蜻蜓已在永嘉、温州、上海、广州、重庆建立了五大鞋类研发与生产基地;在国内拥有二十五家销售分公司和覆盖全国各经济重点城市的四千多家销售终端。
红蜻蜓品牌理念:
红蜻蜓相继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真皮鞋王”、“中国驰名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最受消费者满意品牌”、“全国用户满意产品”、“中国最具价值品牌”、“中国最具影响力行业品牌”等多项荣誉。红蜻蜓在文化、科技、公益方面的努力,成为品牌最大的亮点。
红蜻蜓自1995年创立以来,以其时尚的外形,亲民的价格,贴心的服务,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及追捧。红蜻蜓表示,未来若皮鞋行业的终端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红蜻蜓不能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红蜻蜓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4亿元、31.9亿元和30.9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85%。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红蜻蜓
因为是两家不同的红蜻蜓公司,一家是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另一家是温州市鹿城红蜻蜓。
据报道,鹿城红蜻蜓与红蜻蜓集团之间关于红蜻蜓的商标使用问题由来已久。2003年,红蜻蜓集团就以商标侵权为由将鹿城红蜻蜓诉至温州市中院,认为自己拥有第905213号红蜻蜓商标,该商标于1996年11月被核准注册在第25类皮鞋等商品上,后经宣传使用,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
鹿城红蜻蜓明知其红蜻蜓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仍将“红蜻蜓”登记为企业名称,具有明显“搭便车”的故意,同时侵犯了红蜻蜓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一审法院判决鹿城红蜻蜓构成商标侵权,并赔偿红蜻蜓集团经济损失30万元后,鹿城红蜻蜓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
2004年3月16日,在浙江省高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主要内容为:鹿城红蜻蜓须规范使用“红蜻蜓”字号,从此双方互不投诉或不要求对方撤换字号,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赔付对方违约金200万元。
浙江红蜻蜓与鹿城红蜻蜓的恩怨由来已久
红蜻蜓集团总部位于浙江温州市东瓯工业园区,以研发、生产、销售“红蜻蜓”牌皮鞋及皮具、服饰等为主。而鹿城红蜻蜓专业生产销售各类中高档男女皮鞋。
就这样,同处温州的两只“红蜻蜓”相安无事了10年,直到2014年。
称鹿城红蜻蜓法定代表人陈时区对《金证券》记者称,因为公司的经销商“做了些不规范的事”,浙江红蜻蜓于2014年4月以侵犯其“红蜻蜓”商标权为由;
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鹿城红蜻蜓停止使用企业名称,并拆除其经营场所的店面招牌、门面装潢、广告宣传、销售票据等任何有型载体使用含有“红蜻蜓”文字和拼音的商业标识。
以上内容参考:环球网- 浙江红蜻蜓上市前夜暂缓发行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红蜻蜓上市“折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