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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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算。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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