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犹豫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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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犹豫期一般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开始计算的。
从收到合同之日起后的10天或15天,为保险犹豫期,在这期间,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同意合同内容,那么可以将保险合同退还给保险公司且申请撤销,保险公司会将已交保费退还(可能会扣除工本费)。
拓展资料
犹豫期也称为冷静期
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一般为签收合同次日起的10日(银行保险渠道为15日)内,由于地区规定不同,有些是为自然日,有些是以工作日计算。当然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那退保时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
犹豫期对于购买重疾险等之类的长险是很重要的,毕竟大家的想法时时在变化,而且倘若过了犹豫期后再退保,会损失一大笔金钱,而在期内退保,最多损失一笔工本费,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投保时,因为特殊原因,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体检,那么即便是犹豫期退保,也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如果是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犹豫期内因为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那么保险公司也只能扣除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和变现资产的费用后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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