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意外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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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程序。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所在单位。
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程序。当职工发生了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在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且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索赔程序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相应工伤待遇一般可以协商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之后有歧义,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双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拓展资料:
1、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是发生了侵权行为,就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2、工伤保险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或者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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