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代办公司注册建筑资质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无锡代办公司注册建筑资质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查看); 5、中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可与《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 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保函; 10、计划文件; 11、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监理合同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新材、散泥缴纳发票等) 二、资质代办须知 1、资质证书管理 从载体看,电子资质证书采用OFD格式。OFD是国家版式文档格式规范,能够确保电子文件信息长期可控、可读、可用,符合电子文件长期保存要求。如企业资质发生升级、降级、增项、吊销、注销、撤销、撤回或证书内容变更后,旧电子资质证书便不能下载——这能够有效杜绝纸质资质证书的时效性问题 2、资质应用规范 在我国,因资质管理不善造成的工程事故屡见不鲜,通过租借资质承、转、分包工程项目等违法违规现象层见迭出,某种程度上令资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3、资质作为企业承包建筑工程的必要前提,历来是建筑企业“必争之地”。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的诚信缺位,资质挂靠中介市场也悄然诞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3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25条。
二、审核、审批权限
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87号)第10条第2款,《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办建[2001]2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三、办理程序
1、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提供资质申请资料向地区住建局建管科申报(二级及以上资质申请直接向自治区住建厅申请);
2、地区住建局建管科接受资质申请资料,进行政策性审查,并登记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等方面资质的,送有关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3、在专家组和有关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地区住建局建管科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局办公会会审;
4、地区住建局建管科将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5、对批准通过的新成立企业,在哈密建设网上公告。
四、办理时限
初审期限20个工作日。
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经分管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以下工作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1、审批过程中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20个工作日;
2、需要考核评审的20个工作日;
3、考核评审意见在有关媒体上公布10个工作日。
五、申请资质需要提供的资料
新设立企业:申请资质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 法定代表人 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
7、申请增项的需提供与增项范围相适应的人员、设备、业绩;
8、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 房屋租赁合同 等相应证明;
9、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升级企业: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1、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12、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等资料。
(三)、申请增项的企业:
只需提供第1、2、7、9、12项资料。
六、审查条件和标准
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14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12类、专业承包企业60类、劳务分包企业13类设定条件,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4条所列行为,并符合建办建[2001]24号资质证书授予条件的,认定符合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4条: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1、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未取得施工 许可证 擅自施工的;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6、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7、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