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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具体内容如下:
1、大气;
2、水;
3、海洋;
4、土地;
5、矿藏;
6、森林;
7、草原;
8、湿地;
9、野生生物;
10、自然遗迹,人文遗迹;
1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12、城市和乡村。
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空调冬18夏26,全国节电上亿度;
2、灯泡换成节能灯,用电能省近八成;
3、垃圾分类不乱扔,回收利用好再生;
4、不用电器断电源,节电10%能看见;
5、对高耗能企业鼓励安装节能设施;
6、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
1、大气;
2、水;
3、海洋;
4、土地;
5、矿藏;
6、森林;
7、草原;
8、湿地;
9、野生生物;
10、自然遗迹,人文遗迹;
1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12、城市和乡村。
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空调冬18夏26,全国节电上亿度;
2、灯泡换成节能灯,用电能省近八成;
3、垃圾分类不乱扔,回收利用好再生;
4、不用电器断电源,节电10%能看见;
5、对高耗能企业鼓励安装节能设施;
6、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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