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人保险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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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事故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3.递交索赔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4.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通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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