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以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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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以的用法:
1、作为动词,有认为,有,用,举用的意思;2、作为介词,有因、因为、由于、用、拿等意思;3、作为连词,有和、就、来,以便等意思。
以,象形兼会意字。甲骨文是“巳”的倒文,即头朝下的胎儿。表示已经成形,要降生了。本义是动词,指用,有,认为,让等意思。引申为介词,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依凭,目的,原因等;也用作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
以的用法的具体介绍:
作为动词:(1)认为。
例句:一儿曰:“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 ——《列子·汤问》
译文:一个小孩子说:“我认为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距离人近,而正午的时候距离人远。”
(2)有。
例句:蜀中有杜处士 ,好书画,所宝以百数。——宋代 苏轼《书戴嵩画牛》
译文:蜀中有一位杜处士,喜好书画,珍藏的书画作品有数百件。
(3)用,举用。
例句:陈王征国之豪杰与计,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陈涉世家》
译文:陈胜召集国内的豪杰商量对策,举用上蔡(在今河南驻马店市辖区内)人房君蔡赐做上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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