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后如何调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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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出:
已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辞职文件》等相关证明、《人事代理合同》、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未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报到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档案转入需携带资料 《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换工作后调档案首先需要现在的单位或人才市场开具转档介绍信或调档函,拿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到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到原单位档案管理的人才中心转档。
如果现在这家公司有档案保管资格,就直接由该公司开个介绍信就行了,一定要加上公司的公章和单位的有保管档案资格的人事章。如果公司是没有保管档案资格的单位,则由现在所在地劳动局认可的人才市中心开介绍信。
其次,去原单位所在地需要拿养老/医保/社保卡去做中断,然后拿着现在单位给你开的档案转走证明在当地人才中心转档。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十五天内办理给离职手续。其中就就包括转移档案。
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必须通过组织关系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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