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日记账的登记依据
库存现金日记账的登记依据有:库存现金收款凭证、库存现金付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1、库存现金收款凭证。
现金收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入业务的依据。为确保收款凭证的合法、真实和准确,出纳人员在办理每笔现金收入前,都必须首先复核现金收款凭证,要求认真复核。
2、库存现金付款凭证。
所谓的现金付款凭证是根据现金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称为现金付款凭证。
3、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主要依据。出纳员在接到会计人员编制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时,应当对凭证的项目和内容逐一进行认真复核。复核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与现金收款凭证的复核和支票结算方式所介绍的内容大致相同。
现金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Cash Journal)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的账簿。一般是指现金收付日记账,如进一步细分,可以分为“现金收入日记账”和“现金付出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用来逐日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付出及结余情况的特种日记账。
由单位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和从银行提现的银付凭证逐笔进行登记的。为了确保账簿的安全、完整,现金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
现金日记账也可以采用多栏式的格式,即将收入栏和支出栏分别按照对方科目设置若干专栏。多栏式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收、付的每一对应科目设置专栏进行序时、分类登记,月末根据各对应科目的当月发生额一次过记总分类账,因而不仅可以清晰地反映现金收、付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简化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