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国家有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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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癌症属于大病,但是没有什么特殊补贴。只是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有一定提高:新农合大病报销:“新农合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将重大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即贫困人群,由民政部再给予补偿20%,二者相加可以到90%”。城镇医保大病报销: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
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
以提高到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
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
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
可以提高到75%-80%;
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
可以提高到55%-60%;
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
例可以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儿童白学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的原则。
癌症属于大病,但是没有什么特殊补贴。只是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有一定提高:新农合大病报销:“新农合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将重大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即贫困人群,由民政部再给予补偿20%,二者相加可以到90%”。城镇医保大病报销: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
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
以提高到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
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
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
可以提高到75%-80%;
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
可以提高到55%-60%;
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
例可以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儿童白学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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