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 XP的文件命名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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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或文件夹名可以由1~256个西文字符或128个汉字(包括空格)组成,不能多于256个字符,文件名可以有扩展名,也可以没有,有些情况下系统会为文件自动添加扩展名,一般情况下,文件名与扩展名中间用符号“.”分隔。
文件命名规则是前缀名+后缀名,中间加一个点.前缀名可以任意命名,而后缀名则表示了文件的格式类型,组成文件名或文件夹的字符可以是空格,但不能使用下列字符:+、*、/、?、“、<、>、|。在同一文件夹中不能有同名文件,文件名不可使用回车或空格开头,文件名不区分大小写。
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汉字和英文字母都可以作为文件和文件夹的名字或是其中的一部分,有少数特殊的符号和被保留的字母组合不能被用作文件和文件夹名字或是其中一部分。不能将文件和文件夹命名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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