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副作用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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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药的副作用是什么意思 药物的副作用一般认为药物除了治疗作用之外引起的其他不好的药理作用,副也就是除了治疗目的之外。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
问题二:说药物没有副作用是指什么意思呢? 不论是中成药还是西药,在治疗的同时都有其副作用,所有物均可产生毒副作用,轻者仅有人体不适感,重者可危及生命。如利尿剂可致低血钾,激素类药物引起柯兴氏综合征兆清,链霉素可致耳鸣和耳聋……据近年来国外资料报道,长期服用解热镇痛药可引起胃脏损害,其中有9.5%的患者发生肾盂癌或膀胱癌;长期服用乙烯雌酚会发生肾上腺癌;长期服氯霉素,早期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后期则可转为急性白血病,等等。包括上述的药源性营养不良症、以及药物成瘾等都属于毒副作用之列。
药物副作用是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它是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一般都较轻微,大多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停药后即行消失。副作用产生的药理基础是药物作用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当药物某一效应被用为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了副作用,可见副作用是药物固有的作用。用某药治疗疾病,必须用治疗剂量,这样庆猜此副作用也就会随之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但也不必“谈虎色变”,甚至讳疾忌医。因为副作用是可以预知的,并且是可以设法纠正或消失的。例如,抗高血压药利舍平有减慢心率这一副作用,胼苯达嗪有加快心率的副作用,二者合用则降压作用互相协同,而影响心率的副作用可以互相抵消。所以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副作用,用药后出现副作用也不必惊慌。
说起副作用,我们不免要提一下药物的毒性作用,通常许多人把药物毒性作用与副作用等同起来,其实不然。药物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的不良反应。“是药三分毒”,毒性作用的性质各药不同,一般在过量使用或长期用药时出现,对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是药物药理作用的延伸,是可以预知的誉迅。常见的毒性反应有: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表现为头晕、耳鸣、听力下降),心血管系统反应(如心律失常)等。所以,用药时只要严格按治疗量服药,做到剂量个体化,长期用药注意药物毒性作用,这一不良反应是可以避免的。如:服用损害造血器官及肝、肾功能的药物时,应定时检验有关血液和尿液等的生化指标,如果发现异常,即应及时调整用药的剂量和间隔时间,必要时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从而避免药物的毒性作用。
问题三:药物的副作用是在那些情况下发生的 药物副作用是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它是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一般都较轻微,大多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停药后即行消失。副作用产生的药理基础是药物作用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当药物某一效应被用为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了副作用,可见副作用是药物固有的作用。用某药治疗疾病,必须用治疗剂量,这样副作用也就会随之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问题四:什么是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区别? 药品的副作用,也叫副反应,是指药品按正常剂量服用时所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其他作用。这些作用本来也是其药理作用的一部分,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肌肉组织痉挛作用,同时也具有扩大瞳孔的作用。当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疼痛时,容易产生视物不清的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副反应),还包括药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应)等;副反应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有人发生的副作用程度很高,就要考虑该用别的药。
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一般从较低剂量开始,服用后仔细注意疗效怎样,有没有副作用;如疗效、副作用不明显,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增加剂量后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问题二:说药物没有副作用是指什么意思呢? 不论是中成药还是西药,在治疗的同时都有其副作用,所有物均可产生毒副作用,轻者仅有人体不适感,重者可危及生命。如利尿剂可致低血钾,激素类药物引起柯兴氏综合征兆清,链霉素可致耳鸣和耳聋……据近年来国外资料报道,长期服用解热镇痛药可引起胃脏损害,其中有9.5%的患者发生肾盂癌或膀胱癌;长期服用乙烯雌酚会发生肾上腺癌;长期服氯霉素,早期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后期则可转为急性白血病,等等。包括上述的药源性营养不良症、以及药物成瘾等都属于毒副作用之列。
药物副作用是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它是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一般都较轻微,大多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停药后即行消失。副作用产生的药理基础是药物作用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当药物某一效应被用为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了副作用,可见副作用是药物固有的作用。用某药治疗疾病,必须用治疗剂量,这样庆猜此副作用也就会随之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但也不必“谈虎色变”,甚至讳疾忌医。因为副作用是可以预知的,并且是可以设法纠正或消失的。例如,抗高血压药利舍平有减慢心率这一副作用,胼苯达嗪有加快心率的副作用,二者合用则降压作用互相协同,而影响心率的副作用可以互相抵消。所以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副作用,用药后出现副作用也不必惊慌。
说起副作用,我们不免要提一下药物的毒性作用,通常许多人把药物毒性作用与副作用等同起来,其实不然。药物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的不良反应。“是药三分毒”,毒性作用的性质各药不同,一般在过量使用或长期用药时出现,对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是药物药理作用的延伸,是可以预知的誉迅。常见的毒性反应有: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表现为头晕、耳鸣、听力下降),心血管系统反应(如心律失常)等。所以,用药时只要严格按治疗量服药,做到剂量个体化,长期用药注意药物毒性作用,这一不良反应是可以避免的。如:服用损害造血器官及肝、肾功能的药物时,应定时检验有关血液和尿液等的生化指标,如果发现异常,即应及时调整用药的剂量和间隔时间,必要时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从而避免药物的毒性作用。
问题三:药物的副作用是在那些情况下发生的 药物副作用是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它是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一般都较轻微,大多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停药后即行消失。副作用产生的药理基础是药物作用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当药物某一效应被用为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了副作用,可见副作用是药物固有的作用。用某药治疗疾病,必须用治疗剂量,这样副作用也就会随之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问题四:什么是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区别? 药品的副作用,也叫副反应,是指药品按正常剂量服用时所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其他作用。这些作用本来也是其药理作用的一部分,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肌肉组织痉挛作用,同时也具有扩大瞳孔的作用。当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疼痛时,容易产生视物不清的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副反应),还包括药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应)等;副反应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有人发生的副作用程度很高,就要考虑该用别的药。
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一般从较低剂量开始,服用后仔细注意疗效怎样,有没有副作用;如疗效、副作用不明显,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增加剂量后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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