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活动目标制定的基本依据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活动目标制定的基本依据,应从三个方面的综合信息中来考虑:
1、制定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目标要有心理学依据,目标应根据儿童的心理状况来科学制定。
2、制定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目标要有社会依据,目标应根据社会的发展状况来科学的制定。
3、制定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目标要有学科依据,目标应有具体的学科依据,如心理学、社会学等等。
注意事项:
幼儿科学教育活动离不开教师适时的引导。教师恰当的引导,能充分体现幼儿的主体地位。教师应明确自己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明确是引导者。
幼儿是科学探索的主人,而教师则是幼儿的参谋。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尊重幼儿,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为幼儿之间营造一种亲密、合作的氛围。幼儿在这样的环境里,才能无拘无束地活动、大胆操作并表达用户的愿望和情感。
扩展资料:
在科学学习过程中,学前儿童初级科学概念的形成,依赖于科学经验的获得。脱离了科学经验的概念学习是不可行的,科学经验是学前儿童形成初级的科学概念的基础,科学经验影响着初级科学概念的内涵,并有效地丰富和发展着学前儿童的初级科学概念。
相反,如果只是重视科学经验的获得,而忽视科学概念的形成,显然也是不合适的。在科学学习中,不能迁就学前儿童思维的具体形象性,不能满足于感知表面现象。
而要努力引导学前儿童整理零散的知识经验,促进初级的科学概念的形成,并逐渐提高概念水平,促进学前儿童抽象逻辑思维的萌芽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