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可以聘请什么担任兼职教师
根据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可以聘请下面这几类人担任兼职教师:
1、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2、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的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
3、科学研究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和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
4、具有职业技能水平的技术工人和劳动者。
5、其他具有相应能力和资格的人员。
职业学校的优势:
1、授课内容丰富多彩,学生兴趣能提高。职业教育一般都是学习各行业内容,将行业知识用一些浅显得语句表达出来,让学生更容易接受。
2、授课方式灵活多变,学生边玩边学。职业教育授课方式不局限于课堂授课,还可以通过实训操作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3、就业方向明确,目的性强。职业教育本就是为了让学生培养一技之长,学习毕业后可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直接就业,比较受学生推崇。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区别:
1、招生来源:
职业教育的生源有:参加普通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初中、中专、中职院校毕业的学生;职业高中毕业的学生。而普通教育面向的就是在校的高中毕业生。
2、培养目标:
职业教育所培养的是有技能,能够更快投入工作的人才;而普通教育所培养出来的是钻研能力、探索能力强的相关人才,普通教育教育出来的学生和职业教育教育学生相比在参加普通工作时,大多数需要在有一个过渡期。
3、培养方式:
两者的侧重点不同,职业教育的实践比重相对较大,更加注重动手、操作能力,所学的理论知识也大多是为了辅助实践的;而普通教育虽然也有实际操作,但是是为了帮助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