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吗
法人是组织,财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是一个人。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单位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是不相容职务,法人代表兼任财务负责人,会使单位收入支出失去监督,没有人能够有效制约法人代表的贪污行为;
2.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没有必要设置会计主管和财务负责人两个职位,会计主管就兼任财务负责人;
3.如果公司法人和财务法人是同一个人的话,就会造成公司的资金一个人说了算,失去了互为监督的作用,可能就会发生影响公司发展,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的。
二、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找法网提醒您: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一人,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修订前的公司法曾规定,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间题,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公司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中选择。法定代表人应当在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使职权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具有公示力。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公司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而不到登记机关变更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