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州人事局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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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州人事局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关于规范全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办法》(甘府发[2007]97号)规定,经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同意,甘孜州人事局定于2008年11月16日在四川省人才市场举办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0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具体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甘孜州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16日8:30——16:00。
地点:四川省人才市场(成都市小南街99号)。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主管部门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署协议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民族地区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非在职人员。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三)学历
应聘州县事业单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应聘乡镇事业单位的,甘孜州籍(指2008年6月30日前户籍在甘孜州,下同)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甘孜州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五)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甘孜州籍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聘用条件,详见《甘孜州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资格条件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组织领导
本次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会由甘孜州人民政府、四川省人事厅联合主办,甘孜州人事局、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承办,各县人民政府及州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参与实施。
(一)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甘孜州卫生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州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各县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双选:
1、应聘人员必备材料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由报名者自行上网下载填写,各贴本人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簿的,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志愿者”还应出具以下证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团委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教育部门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2、应聘人员于2008年11月16日8:30——16:00,携带相关材料,到四川省人才市场参加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会,并根据本人应聘岗位,按组分别进行洽谈。甘孜州人事局在招聘会现场设咨询台,负责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聘用意向后,由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章,分别由招聘小组、应聘人员、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各保存一份。
4、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数超过需求计划数的,由各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二)面试
应聘甘孜州卫生学校体育教师和州、县播音主持岗位的还需进行面试。应聘甘孜州卫生学校体育教师的,由甘孜州卫生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应聘州、县播音主持岗位的,分别由甘孜州广播电视局招聘工作组和县招聘工作组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分别由各招聘工作组确定,并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准时参加。
面试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三)体检
已签署协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按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应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甘孜州卫生局招聘小组组织体检;应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各县招聘小组组织体检;应聘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州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体检。2008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在成都进行,体检医院由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应聘甘孜州卫生学校体育教师的,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
体检结果由组织体检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事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甘孜州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对口分配到本人应聘岗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能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提出回避。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投诉与举报中心:0836-2833002;
甘孜州监察局投诉与举报中心:0836-2833447;
甘孜州人事局纪检组:0836-2835621。

本《公告》由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6-2835299。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信息网(http://www.scrs.gov.cn/)、四川省人才网(http://www.scrc168.com/)、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四川党政网甘孜州人事局网站(http://10.20.2.50/)上发布。

甘孜州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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