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吗?
孙子孙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扩展资料:
案例:孙子有赡养爷爷的义务
爷爷今年九十多岁了,一共娶了两个老婆,父亲是大奶奶生的,小奶奶还生了3个儿子。父亲去世了,爷爷太老了,生活几乎不能自理,需要有人常年照顾,但是小奶奶的三个儿子不愿意照顾爷爷。
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爷爷现有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能力,那么应由他们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爷爷三个儿子没有赡养能力,你又有能力,那么对爷爷就有赡养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参考资料:凤凰网-孙子有赡养爷爷的义务吗?
一、在子女还在且有负担能力的情况下,就有法定的义务赡养爷爷奶奶。孙子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但可以自愿赡养;
二、成年子女去世或者是无负担能力,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1、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孙子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