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级行政区的个数是多少
中国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截至2020年底,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2844个县级行政区、38741个乡级行政区。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一共有49个省级行政区。1951年,原来的49个省级行政区增加到53个,达到历史最高点。
1953年,全国共设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后又几经调整。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样就形成了现行的34个省级行政区。
区域位置
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北起漠河附近的黑龙江江心,南到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黑龙江、乌苏里江汇合处。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陆上边界2万多千米。
领海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三大边海组成,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千米。
中国陆地边界长达2.28万公里,东邻朝鲜,北邻蒙古,东北邻俄罗斯,西北邻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西和西南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接壤,南与缅甸、老挝、越南相连。东部和东南部同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隔海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