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计多少种
中国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40种。
法定报告传染病指的是各政府在其传染病防治法规内,条列出特定项目的传染病。当该类传染病发生时,医师或医疗机构需向卫生主管机关报告,并依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治疗甚至隔离等措施。其通常具传播速度快、病情严重、致死率高等特性。目前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乙、丙3类,共40种。
其中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共2种。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肺结核等。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手足口病等。
病症特点
传染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可以按病原体分类,也可以按传播途径分类。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
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人群(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