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区别
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区别:含义不同、特点不同。
1、含义不同
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日常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它属于当期利得,影响当期利润总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几种:捐赠收入,罚款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款超过账面价值部分,收到政府补贴等。
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日常收入,影响营业利润,是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获得的收入,比如处置原材料收入,投资性房地方转让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
2、特点不同
营业外收入的特点: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其他业务收入的特点: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营业外收入涵盖的范围:
1、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盘盈利得。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其中固定资产盘盈。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现行的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3、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4、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型资产或非货币型资产形成的利得。
5、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6、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