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夫妻在异地生孩子准生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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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准生证已废除,目前仅存在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且女方嫁到外地的情况下,是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办理准生证需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关于的生育情况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法律客观: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 法规 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 伤残 、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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