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和扣留驾驶证的区别
法律主观:
行驶证上的是违法记录,驾驶证上的才是处罚记录。驾驶证的全称应该是机动车驾驶证,又被称为驾照,是一种上路许可证明。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依法学习考取驾照之后才能上路。行驶行驶证通俗来讲,就是机动车的 身份证 ,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上记录有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号等信息。从两证的定义来看,驾驶证是针对人能开车上路的证明,而行驶证是针对车能上路行驶的证明,对象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