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拿身份证去可以吗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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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是的。夫妻双方到当地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 的时候需要向办理人员提供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或者补办身份证才可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法律客观:
《婚姻管理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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