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包括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包括的内容如下:
会计机构、会计岗位、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工作交接、票据与印章、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档案、财务信息化。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的是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所制定的会计性规范条例。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规范》适用于一切有会计工作的单位,为了增强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规范》尽可能地适应不同类型单位的会计工作要求,只是对会计基础工作的最基本环节作出规定,以兼顾会计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
另一方面,根据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发展要求,对会计工作中正在发展的新情况从会计基础的角度作出规范,如会计电算化等,以起积极引导作用。
会计目标:
总体目标:会计的总体目标从属于经济管理的总体目标,经济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因此,作为经济管理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最终目标。
具体目标:决策有用性,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助于决策的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助于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和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会计信息使用者是指所有与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包括投资者(股东及其他形式的权益投资者)、企业的借贷者(银行及其它形式的债权人)、供应商及客户、企业内部员工及管理者、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