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则是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则是: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
第二阶段是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第三个阶段是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到1956年底,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指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
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事件影响: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实现了中国土地的公有化,广大农村建立起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亿万农民彻底摆脱了小块土地私有制的束缚,走上合作经济的发展道路,进入了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历史时期。此后,我国农业发展就有条件对土地利用进行合理规划。
逐步进行大规模的水利灌溉、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逐步推广机械工作、施肥、杀虫等农业科学技术,从而使我国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观。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 础的个体农业经济。
改造为以 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 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2018-06-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