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习的概念
学习,是指通过阅读、听讲、理解、思考、研究、实践等途径获得知识的过程。
首先,通过学习,发生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变化是衡量学习是否发生的重要标志这种变化可以是外显的、可观察的,如学会走路,学会开车,学会使用电脑等;也可以是隐性的、潜在的,如能力、态度、意识方面的变化等。
其次,这种变化是相对一致的。由学习引起的行为变化必须在不同的场合下表现出相对一致性。比如,学会了开轿车,不同场合不同款式的轿车都会开。即使由于特殊原因,长时间不接触车,过一段时间后稍加学习又重新掌握了开车的技能。
最后,学习必须是由经验引起。在个体的成长过程中,年龄增长也可引起某些行为的变化,这种变化是遗传、成熟、年龄因素的影响,我们将其视为本能表现而不是学习。因此在成熟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练习或者经验带来的变化,我们称之为学习。
奥苏贝尔学习分类:
1.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
奥苏贝尔他认为意义学习是通过符号、文字使学习者在头脑中获得相应的认知内容的学习,是将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实质性的和非人为的联系。
意义学习相反的机械学习是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知识体系中原有知识建立了非实质性和人为性的联系。
2.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
接受学习是指教师将学习的内容以定论的方式传授给学生。在学校课堂情境教师学生听的学习方式就属于接受学习。接收学习的特点决定了学生可以在短时内获得大量间接知识,所以也是课堂教学的主要教学方式。但是当这种接受学习发挥可极致则可能成为“填鸭式”教学。
发现学习是指教师不直接将学习的内容直接告诉学生,而是让学生自己去发现这些内容一由于发现有一个过程,所以比较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