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会计分录怎么写?
收回已核销的坏账会计分录是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当初核销坏账的分录为:借:坏账损失账户,贷:应收账款账户。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账户,贷:坏账损失账户。
如果此时收回的款项比当初核销的款项多,那么需要额外增加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账户,贷: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如果此时收回的款项少于当初核销的款项,则无法收回全部损失。对于此种情况,需要在损益表中作出调整,将剩余的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或后期损益,分录为:借:坏账损失账户,贷:损益或后期损益账户。
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运用个别认定法的应收账款应从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剔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化,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坏账的介绍: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可能最终不能够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坏账。
所谓坏账,是指不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然不能够收回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即平时并不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预计,而只是到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已取消这种核算方法。企业应该通过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加强催收管控和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等手段来降低坏账的风险和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