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舰艇命名规则
海军舰艇命名规则是根据海军舰艇是浮动的国土,经常独立和分散或与其他军兵种联合执行各种战斗勤务,为了便于通信联络、指挥和调动,每艘舰艇从诞生时起就有了自己的舷号和名称。
中国海军拥有数量庞大的各种大、中、小型舰艇,其作战及辅助舰船数量之多,可以跻身世界的前三名。为了管理类杂量多的舰艇,也为了在海上相遇时能够迅速辨认出对方的“身份”,每一艘舰艇都需要有一个清晰可辨的名称。当然,有意要加以保密而隐蔽的名称除外(如潜水艇)。
每一艘军舰都有正式的名称,就是它们的数字编号涂装在船舷上,统称为“舷号”,如2008年12月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的三艘军舰的舷号分别是:169(“武汉”舰)、171(“海口”舰)、887(“微山湖”舰)。
命名权限:一级舰(航空母舰、战列舰、巡洋舰、核潜艇)由总参谋部命名;二级舰(驱逐舰、护卫舰、潜艇、大型登陆舰)与二级以下的舰艇由海军命名。
区域划分:
为了避免舰艇出现重名的现象,海军舰艇名的授予必须严格按区域划分。即:北海舰队辖区,用华北、东北、西北等十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名: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
东海舰队辖区,用华东八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新疆。
南海舰队辖区,用华南及西南九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名: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形,如属于南海舰队的169“武汉”号、170“兰州”号驱逐舰、533“台州”号、569“运城”号护卫舰、945“华山”号登陆舰等的舰名,都不是华南、西南地区的地名。559“佛山”号、566“怀化”号护卫舰则属于东海舰队,是广东省和湖南省的地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命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