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个民族分别是:
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彝族、壮族、布依族;
白族、朝鲜族、侗族、哈尼族、哈萨克族、满族、土家族、瑶族;
达斡尔族、东乡族、高山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拉祜族、纳西族、畲族;
傣族、黎族、傈僳族、仫佬族、羌族、水族、土族、佤族;
阿昌族、布朗族、毛南族、普米族、撒拉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仡佬族;
保安族、德昂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京族、怒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
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基诺族、珞巴族、门巴族、塔塔尔族、汉族。
扩展资料:
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
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这一阶段首先认定了(包括历来公认的)蒙古、回、藏、满、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拉祜、高山;
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羌、撒拉、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保安、裕固、塔塔尔等38个少数民族。
二、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
在第一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族识别工作引向深入。本阶段,对上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所剩族体名称(183个)进行逐一研究,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
即土家、畲、达斡尔、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名为德昂)、独龙、京、毛难(后改名为毛南)、门巴;同时,将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53个少数民族中。
三、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这一阶段中,1965年认定了西藏珞瑜地区的珞巴族,1979年认定了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至此,使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增加到56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的56个民族
56个民族:汉族、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