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皇帝的女儿叫公主,不叫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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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这个名词是春秋战国时代才开始有的。周朝的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自己是不主持婚礼的,而叫同姓的诸侯来主婚。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一般称“公”,“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哎,一点浪漫色彩也没有),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成为“公主”,也称“君主”,《史记·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古书尚也常常将公主简称为“主”。
从汉朝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颜师古在《汉书·高帝纪下》“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谓公主;诸侯王即自主婚,故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为其主婚也。”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姊姊称为“长公主”,先皇帝的姊妹为大长公主,加上“大”“长”的字样是表示尊崇。东汉时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如光武帝的女儿为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晋朝的公主则是“郡公主”,因为公主封号之前是郡名,如晋武帝的女儿为平阳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简称为“县主”和“郡主”,所以两汉倒晋的县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儿。汉代的王的女儿被称为“任”(这是什么怪名字阿!),如《汉书·王莽传》说:“其女皆为任。”古书的研究者认为“任”其实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呼。
到了隋唐时期,太子和诸王的女儿也封郡、县,但不能称为公主,太子的女儿为郡主,诸王之女为县主;明清两代亲王的女儿为郡主,郡王的女儿为县主。唐高宗是专门下诏书规定,皇帝的女儿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适”,娶公主称“尚主”,娶诸王之女只能叫“娶”。
公主的丈夫叫“驸马”,但还有个别称“粉侯”,这个名称起源于三国时候的名士何晏,何晏尚魏国的金乡公主,赐爵为列侯,因为何晏面如傅粉,所以人们称他为粉侯,后来成了驸马的别称,并由此引申出去称驸马的父亲为“粉父”,驸马兄弟为“粉昆”。
公主一般都有封邑,而且由皇帝赐给甲第(非常华丽的住宅)、山庄、园池,允许设自置官吏,这种官吏被称为家令、私府丞、食官等等。
清朝:
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
明朝: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
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
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郡主以下,恩礼既杀,无足书者。今依前史例,作《公主传》,而驸马都尉附焉。
宋朝一般称帝姬。
从汉朝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颜师古在《汉书·高帝纪下》“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谓公主;诸侯王即自主婚,故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亦曰王主,言王为其主婚也。”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姊姊称为“长公主”,先皇帝的姊妹为大长公主,加上“大”“长”的字样是表示尊崇。东汉时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如光武帝的女儿为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晋朝的公主则是“郡公主”,因为公主封号之前是郡名,如晋武帝的女儿为平阳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简称为“县主”和“郡主”,所以两汉倒晋的县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儿。汉代的王的女儿被称为“任”(这是什么怪名字阿!),如《汉书·王莽传》说:“其女皆为任。”古书的研究者认为“任”其实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呼。
到了隋唐时期,太子和诸王的女儿也封郡、县,但不能称为公主,太子的女儿为郡主,诸王之女为县主;明清两代亲王的女儿为郡主,郡王的女儿为县主。唐高宗是专门下诏书规定,皇帝的女儿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适”,娶公主称“尚主”,娶诸王之女只能叫“娶”。
公主的丈夫叫“驸马”,但还有个别称“粉侯”,这个名称起源于三国时候的名士何晏,何晏尚魏国的金乡公主,赐爵为列侯,因为何晏面如傅粉,所以人们称他为粉侯,后来成了驸马的别称,并由此引申出去称驸马的父亲为“粉父”,驸马兄弟为“粉昆”。
公主一般都有封邑,而且由皇帝赐给甲第(非常华丽的住宅)、山庄、园池,允许设自置官吏,这种官吏被称为家令、私府丞、食官等等。
清朝:
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
明朝: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
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
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郡主以下,恩礼既杀,无足书者。今依前史例,作《公主传》,而驸马都尉附焉。
宋朝一般称帝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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