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是从1979年开始的。
1970年初,本着“教育要革命,学制要缩短”的理念,开始将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1979年,又将五年制改回到六年制。
1986年4月12日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第二章规定: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扩展资料
小学阶段分类
1、初小
初小是指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的教育阶段。读完四年级合格者,取得“初小”学历。初小教育对于扫除文盲有重大意义。
2、高小
高小全称为“高级小学”。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被称为“高年级”。读完高年级合格者,取得高小学历。1949年之前,中国的高级小学并不普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务教育法
1952年开始实行的。
我国有“六三”和“五四”两种小学和初中阶段划分。 1951年10月,我国颁布了小学五年,初中四年,高中三年的新学制,从1952年开始实行。
五四学制刚刚实行一年,就因师资水平低,教材不适应而停止了。以后,一直延用六三学制。六三制是实行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制度。主要特征是重视知识的基础性。其最早可追溯到1922年学制改革(即壬戌学制),1952年开始实行。
扩展资料:
六三学制的相关理论依据及实践:
1.理论依据
小学六年时间比较宽裕,可以,开设更多和更丰富的课程。初中开设三年,课程安排的比较紧凑,有利于学生系统的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还有学者认为,义务教育中不应该加设职业教育。实行六三制更有利于和国际接轨,符合国际趋势。
2.具体实践
小学时间比较宽裕,课程安排比较全面。小学中音、体、美各育都得到重视。初中教育中,更注重教师的主导作用和课堂教学。使学生迅速系统的掌握文化科学知识。
六三制更加注重知识的基础性。但客观的说,两者各有自己的优缺点。我国地域广大,不应用一致的标准和拘泥于某一特定的形式,各地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学制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六三学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