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棋为什么贴3又3/4子(相当于7目半)?
还有一个是下完之后写着胜几又几份之几``
这些是怎么计的?
怎么计算出来的? 展开
帖子:
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现行全国性正式比赛在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方需贴出三又四分之三子。
贴3又3/4子的规则:
第一步,把死子提掉。
第二步,只数一方围得点数并记录下来(一般围得点以整十点为单位)。
第三步,如果数的是黑棋,再减去3又3/4子,如果数的是白棋,再加上3又3/4子。
第四步,结果和180又1/2(棋盘361个点的一半)比较,超过就算胜,否则判负。黑目数超过184.25子即胜,而白只需超过176.75子即胜。
通俗来说为白棋177子为胜,黑棋184.5子为胜。
让先与让子:让先不贴目,让子要贴还让子数的一半(就当被让方是预先收了单官)。
如果贴3.75子,即贴3.75*2=7.5目。用数子法计算,黑方扣除贴子后占地184-3.75=180.25子,此时180.25<180.5,因此白方胜,白方胜180.5-180.25=0.25子。
用比目法计算,黑方扣除贴目后有44-7.5=36.5目,此时36.5<37,因此白方胜,白方胜黑方37-36.5=0.5目,即白方胜黑方1/2目。
扩展资料:
胜负判别:
围棋现存在三种规则:
中国大陆采用数子规则,台湾采用应氏计点规则,日韩采用数目规则。因为黑方先行存在一定的优势,所以所有规则都采用了贴目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一子两目”的说法。虽然围棋计算胜负的方法不同,但表现在一盘特定的棋局上,贴m子=贴2m目,胜n子=胜2n目。
原因在于:数子法,是计算黑白任意一方与归本数(361/2=180.5)的偏差;比目法,是比黑白双方所得目数的差距。
还棋头:
这是古代特有的规则,即你每分断对方一块棋,最后计算胜负时对方就要贴给你一个子,因此对方被你分断的越多,你获利越大。
目:
棋盘上,被一方棋子所围的空白交点,称为“目”。
终局规定:
1、无单官或其他官子时,为终局。
2、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为终局。另一方中盘胜。认输就是将两个自己的棋子放在右下角。
3、凡比赛一方弃权或因各种原因被裁判员判负、判和的对局,也作终局处理。
4、双方确认的终局,确认的次序应是,先由轮走方,后是对方以异色棋子一枚放于己方棋盘右下角的线外。
5、活棋和死棋:终局时,经双方确认,没有两只真眼的棋且不在双活状态下的,都是死棋,应被提取。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有两只真眼或两只真眼以上都是活棋,不能提取。所谓的真眼就是都有子连着,且对方下子不能威胁到自己。
参考资料:
但是棋盘上不可能存在半个点,所以谁达到181个点就算谁赢。
不过黑棋因为先走,优势较大。为了公平,规则上决定贴给白棋7.5目。中国规则因为是数子法,所以贴3又3/4子。其实1子=2目,3又3/4子整好等于7.5目。(日本和韩国贴6.5目)
于是就得到下面的结果:
黑棋必须达到185个子才能赢,即:180.5+3又3/4子=184又1/4子。
白棋必须达到177个子才能赢,即:180.5-3又3/4子=176又3/4子。
假设黑棋最后连子带目共计186,那么186-184又1/4=1又3/4子,于是就说黑棋胜1又3/4子。
而且贴目的具体数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最早是4目(所以当时有白和棋胜),然后4.5目,之后又5.5目。出现半目的目的就是避免和棋。
现代围棋的发展是由日本开始的,所以中国规则以前的贴目也是换算自日本,为二又四分之三子(基本等同于5.5目)。
而最近几年才由中国引领,加大了贴目,加到了三又四分之三子,也就是7.5目。
计算胜负时候,黑达到185子即可获胜1/4子,白达到177子就可获胜3/4子。
至于贴的具体数目的得出应该归功于统计学吧,也就是对上万盘的棋局进行分析,征求职业棋手的意见等等。
有时两块棋双活,双方公用的眼一个各算半目。
贴目是为了让下棋公平,先手威力在慢棋赛中相当大。至于说有防止和棋的功能,我想不会,就是不贴目也很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