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为什么一定要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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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富人应该认识到,富人捐赠是富人产权对穷人人权的约定机制。捐赠不仅给了穷人生存和发展的希望,更给了富人自己身心的自由。如果有一天,富人捐赠在中国蔚然成风,真正国泰民安的日子就来到了。 [《凤凰周刊BLOG》] 文□ 《凤凰周刊》特约撰稿员 陈文军 “自私心”还是“高尚心”? 因为几位世界超级富豪的捐赠壮举,有关富人捐赠的争论,近一段时间在国内媒体、网络上热烈起来。 其一是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宣布将逐步移交微软的管理工作,将更多时间投入“比尔与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盖茨已把290亿美元捐给了这一慈善基金会,声称将会把500亿美元的财产全部捐献,只给自己的3个孩子留下几百万美元遗产。 其二是世界第二大富豪沃伦·巴菲特,宣布把总价值约370亿美元财富捐给5家慈善基金会,占他个人总财富的85%,创美国有史以来个人慈善捐赠额之最。 其三是世界第十大富豪、华人首富李嘉诚,宣布未来将把三分之一的个人财产捐作公益慈善之用,有关资产会放入其名下的李嘉诚基金会。据《福布斯》2006年全球富豪排行榜资料,李嘉诚个人的财富约188亿美元(约1,466亿港元),三分之一即约480亿港元。 在国内,人们通过正在热卖的《蒙牛内幕》一书了解到,中国乳业巨头蒙牛集团老总牛根生,作为蒙牛最大的自然人股东,竟然将自己约占10%的股份全部捐出,创立“老牛专项基金”,成为“全球捐股第一人”! 于是,大家都在探讨一个问题:富人为什么要捐赠? 一种说法是,富人通过捐赠成立慈善基金,进行投资,不仅可以避税,而且收益率比私人投资的回报率还要高,捐赠只是富人追求资本增值的手段。另一种说法是,富人已经很有钱,物质上已经得到了满足,所以捐赠只是为了个人社会声誉、名垂青史,追求精神上的满足。这两种说法把富人捐赠的最终根源归结为他们的自私心。 与之相对立的是“高尚心”假说,认为富人的财富取自于社会,应该回馈社会。财富是属于全人类的,所以富人慷慨捐赠,是在发扬爱心,尽社会责任。富人的捐赠之举,来源于人类的高尚美德。通过媒体,有人以盖茨、巴菲特为例,揶揄中国富人吝于行善,言下之意是,中国的富豪们品格还远远没有达到高尚的境界。 中国人习惯于从道德标准来评价事物,对于富人捐赠这件事也是如此。如果一味地认为富人捐赠就是出于自私动机,的确与事实相违背,因为捐助毕竟为社会、为他人做出了奉献。但是,如果单纯认定富人的捐赠就没有一点利己之心,比如提高社会知名度、美誉度,促进产品销售,进行合理避税等,恐怕也不是事实。人的道德心理因素极其复杂,无法确切把握,把富人捐赠行为归结为道德心理因素,富人的捐赠行为就成了一时的义举。 富人的捐赠行为,到底是出于心理与道德的冲动,还是属于现代社会正常的规律、机制?捐赠作为富人的道德义务,是可为也可不为的事,但是,如果捐赠是一种社会机制,那么就一定要做了。 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契约 世界似乎永远逃脱不了分成穷人和富人的格局,即使把所有穷人都消灭了,在富人中又会出现一批穷人;如果把所有富人都消灭了,在穷人中也同样不可避免地产生富人。问题不在于世界上总是有穷人和富人,而在于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矛盾对立。在一个优胜劣汰的社会里,激烈竞争在马太效应作用下,总是让一部分人越来越富,另一部分人愈来愈穷,这样就产生了穷人问题和富人问题。 穷人问题是生存问题,因为继续穷下去,他们甚至连维持生命的基本食物都没有了。如果一个人连生命都没办法维持,谁能保证他会干什么。穷人的生存问题于是就转化成穷人的逻辑:与其饿死,不如和富人拼命。按照中国农民起义者的鼻祖——陈胜的逻辑就是,反正是要死,不如“举大义”而死。穷人问题的最终归属,都是走向暴力革命。到那个时候,富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很难再有保证了。 富人问题是财产问题,富人财富越多,就越需要保护它们。财产能得到保护的惟一办法,就是借助于暴力工具,如军队、警察等。而且通过拥有和借助这些暴力工具,掠夺财富比平等交易积累财富,来得更容易。如果富人用钱建立暴力工具——形成暴政,再利用暴力工具来挣钱,穷人的生命更没有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穷人最终不是饿死,也会在富人的暴政之下生命时刻受到威胁,这就更增加了穷人“举大义”的理由。 无论是穷人的起义,还是富人的暴政,人类社会始终贯穿着穷人与富人之间以暴易暴的残忍逻辑。民族国家历史上的内乱和战争,大部分是因为贫富两极分化造成的。人类进入到近代社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也难以摆脱穷人和富人之间以暴易暴的逻辑,直至现代国家,人类终于找到了克服贫富对立、以暴易暴的办法,这就是人权与产权的契约平衡。 对于富人,最害怕的是财产损失,他们需要产权;对于穷人,最担心的是活不下去,他们需要人权。在现代国家中富人和穷人之间达成了一个基本契约:富人保证,保障穷人人权;穷人保证,尊重富人产权。 穷人的人权包括生存权、发展权。生存权指维持生命持续的权利。也就是说,富人不仅不能威胁穷人的生命,而且如果穷人因为缺乏基本食物和住所面临生存危机时,富人必须为穷人提供食物等,保障穷人能够活下去。发展权指穷人必须得到教育、就业机会等,能让自己和自己的下一代获得发展的条件,穷人能够活下去,不仅仅是因为有了食物,还要有希望。 富人的产权包括财产权,交易、投资权。财产权指富人的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富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交易、投资。穷人不能掠夺富人的财产,也不能阻碍富人进行财产交易、投资的自由。人权和产权的契约平衡,是现代国家宪法中最基本的两个要素,保证了穷人和富人的和平相处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当然,契约的法律条文并不能代替实现它们的社会机制。人权和产权的动态平衡则隐含着,富人向穷人捐赠是一种必然和正常的社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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