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中说了母亲几件事,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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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母亲三个方面的事:一是对我的管教;二是作为当家的后母如何处理家庭的难事和矛盾;三是如何对待他人对自己人格的侮辱。具体说来,写对我的管教,主要写了学习上的督促和做人上的训导。在学习方面,天刚亮时,她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在做人方面,除了写每天早晨对我的教育外,重点写了我因说了一句轻薄的话而受到的重重责罚。写母亲对我的管教,表现了母亲对我既严格又慈祥,即她“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写母亲作为当家的后母当家之难,主要写了三件事:(1)如何在除夕之夜对付败家子大哥的债主。通过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宽容的度量和善良的品性;(2)如何与我的大嫂、二嫂相处和如何对待她们妯娌之间的矛盾。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容忍、温和的性格。(3)写母亲受了人格上的侮辱非常生气,直到叫那个说了不负责任的话的五叔当面认错赔罪才罢休。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刚气”的一面。 2.作者主要写母亲是他的恩师,为什么除了写母亲怎样训导之外,还用更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 在本文中,除了写母亲怎样训导之外,还用较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这看似游离“母亲是我的恩师”的主旨,其实不然。我们常说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这主要不是体现在母亲如何“教导”上,而更多地体现在母亲平时怎样待人接物对自己的影响上。因此,可以说,写母亲与家人相处的情形,同样也是在写“母亲是我的恩师”,写她以身示范对我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也就是不仅写了母亲对“我”的“言教”,更写了母亲对我的“身教”。 3.试对作者母亲为人、教子的方式发表一点评论。 关于对作者母亲为人、教子的方式的看法,可以见仁见智,但总的来说应该是有教育意义的。作者母亲为人方面,主要是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和睦仁慈;而在教子方面,主要表现为严格,有时过于严厉。这是由于旧社会的妇女把“相夫教子”作为“天职”和美德。而对于作者母亲来说,深感教子的责任更加重大。她所敬重的丈夫过早地去世,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全部落在自己身上,同时孩子是她精神生活的全部,也是她对未来生活的全部寄托,还有如何才能对得住她去世的丈夫,等等。正是这诸多原因,她容不得孩子有一点坏毛病,生怕他不争气。所以,她对孩子的教育格外深细而严格。 二、结合上下文,品味下面语句中划线词语的分寸感。 1.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 用“不能不”双重否定,表达了作者对“打了一点底子”的肯定,但“不能不”这一能愿动词的双重否定表达一种主观上的肯定,因而有主观认为之意,这样既表明了态度,又不显得断然和绝对。 2.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 说自己“混”了二十多年,表现了作者谦逊的态度。尽管作者当时已是文化名人,而且这一“混”字与下句“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有暗接之妙。“我”在人海里“混”,应该有人来管束“我”,但却没有,表达了作者远离母亲之后对母亲的怀想;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我”还能在人海里“混”了二十多年,说明了母亲给“我”的教益是多么大。 3.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事实上,作者的“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宽恕人”“体谅人”的性格品德是有口皆碑的,但是在说到这些美德时,前面都加了“如果”这一表假设的词语,意在表明只是一种假设,而不是自己已经具备了这些美德,表现了作者不溢美、不自夸的品格,同时也非常符合自传的语体特点。 三、文章结尾写道:“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这“极大极深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你在哪些方面深受自己母亲影响呢?回忆一下,并与同学交流,然后写一个片段。 这“极大极深的影响”正如作者自道:学得了好脾气,学得了待人接物的和气,能宽恕人,体谅人,以及在学习上勤奋、守时和做人上能反省“吾身”。其中主要是如何做人方面,母亲让作者养成了宽容、善待、体谅的品性。 〖作者简介〗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字适之。笔名有天风、藏晖、铁儿等。安徽绩溪人。幼年在私塾学习,14岁到上海求学,1910年赴美留学,191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回国。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党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其代表作有《文学改良刍议》、诗集《尝试集》、《胡适文存》等。 〖写作背景〗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是旧社会传统的“母亲形象”。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许多亲人相继死去。为了她唯一的儿子胡适,她含辛茹苦,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忍受一切,挣扎着熬过了23年。她宁可自己遭受困窘,也要供胡适读书,她处处为儿子设想,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了人世。 〖评析〗 文章在平淡的语言下,多了一份感情。这份宽广、持久的母子之爱,通过淡似白描的勾勒,显示出那样感人至深的艺术效果。本文之所以能具有感人至深的力量,当然不是凭借什么宏伟的结构和华丽的文字。而是凭着它的平实。 平实的语言,朴素明净,把母亲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催我去上早学”。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中国,女性的地位极低。更何况胡适之母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主妇,她身为寡妇又兼后母后婆,除了巴望亲生儿子“踏上”他“老子”的脚步外,还企盼什么?所以“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对于非己所生的儿子、女儿,母亲则“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母亲忍辱负重的痛苦形象,只通过这平淡的叙述,便跃然纸上,并在读者心中碰出同情的音响。没有华丽词藻的堆砌。对母之爱倒显得深沉而质朴。 其实,平实的风格来源于作者的真情实感。因此任何虚情假义、矫揉造作都不会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通读全篇,我们能够感到胡适对母亲的深深爱意。胡适作为书香门第的后代,在幼年时期接受的便是论述传统儒家忠孝仁爱的伦理教育,以后又从朱子《小学》中,学会了“勤谨合缓”,因而对于母亲的不易,便理解得更深、更切,所以说除了家乡“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当然,对于自己的母亲,也就爱得更深。“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爱母之情,敬母之意,透过字里行间,强烈涌现出来。感情之真、之纯,动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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