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包括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分封制指夏、商、西周三个先秦王朝实行的地方政治制度。
史载夏王朝为当时各部落方国的盟主,只能以“封诸侯、建藩卫”进行统治。商承夏制,西周发展为全面的层层分封。当时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有的都邑直属中央政权,有的都邑则由诸侯国管辖,西周还有“六乡六遂”制度。
但这个时期的地方政治制度尚不成熟,史书所载也互有出入。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的宗法制,周天子是天下的大宗。
扩展资料
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郡县制,这是古代较完整的地方政治制度,最初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春秋战国时期称为县制)。最初的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殖,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
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秦统一六国时,将各国都城改为郡治。这样,除秦都咸阳设内史管辖外,郡县制行于全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
2015-10-01
2神权与王权结合,形成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
3形成了完备的分封制和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巩固奴隶主统治.
2018-05-08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