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一道财务管理题目~
某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5年内未弥补的亏损为15万元,超过5年弥补期限的亏损额为1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率为25%,按10%的比率计提公积金...
某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5年内未弥补的亏损为15万元,超过5年弥补期限的亏损额为1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率为25%,按10%的比率计提公积金,计算该公司2012年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应计提的公积金和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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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5年内的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超过5年的亏损用税后利润弥补:
2012应缴所得税=(100-15)*25%=21.25万元
税后利润=100-21.25=78.75万元
弥补超过5年亏损后的税后利润=78.75-10=68.75万元
根据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
所以,
应计提的公积金=68.75*10%=6.875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68.75-6.875=61.875
2012应缴所得税=(100-15)*25%=21.25万元
税后利润=100-21.25=78.75万元
弥补超过5年亏损后的税后利润=78.75-10=68.75万元
根据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
所以,
应计提的公积金=68.75*10%=6.875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68.75-6.875=6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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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年的亏损就不允许弥补了。5年内的可以弥补,所以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是100-15=8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85*25%=21.25万元
净利润=100-21.25=78.75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78.75*10%=7.875万元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00-15-10-21.25-7.875=53.7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85*25%=21.25万元
净利润=100-21.25=78.75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78.75*10%=7.875万元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00-15-10-21.25-7.875=5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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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所得税额=(100-15)*0.25=21.25万元
税后利润=100-15-21.25=63.75万元
弥补超过五年亏损的税后利润=63.75-10=53.75万元
应计提的公积金(按当年的税后利润的10%提取)53.75*0.1=5.375万元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3.75-5.375=48.375万元
税后利润=100-15-21.25=63.75万元
弥补超过五年亏损的税后利润=63.75-10=53.75万元
应计提的公积金(按当年的税后利润的10%提取)53.75*0.1=5.375万元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3.75-5.375=48.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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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12%=17.5元
(2)两年的现金股利2×(1+5%)+2×(1+5%)×(1+5%)=2.1+2.205=4.305元
设买入价为X,则4.305+(45-X)≥2×12%X,解方程得X≤39元
(2)两年的现金股利2×(1+5%)+2×(1+5%)×(1+5%)=2.1+2.205=4.305元
设买入价为X,则4.305+(45-X)≥2×12%X,解方程得X≤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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